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十堰人大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1-11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4年1月11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好立法、监督、任免和代表业务工作,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再上台阶,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十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