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专刊第七期】优化营商环境,被评议部门在行动(四)

来源: 市人大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09-10

  市经信局:

  搭建四大平台 创优发展环境

 

  专项工作评议开展以来,市经信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搭建“四大平台”,创优工业发展环境,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双千”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疫情期间组织1654名干部下沉1276家企业帮助复工复产,二季度组织2300名领导干部为“四上企业”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其中市直副县级以上干部856名);多次召开全市“双千”推进会和问题化解专题协调会,受理、解决企业诉求399件,企业满意率达95.26%。

  二是搭建“双百”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中国工程院深入开展合作,组织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活动60余场次,共联系对接106家企业,签订三方协议16家,拟签约14家,促成20余家企业意向建设技术研究室,筹建技术研究所6个;组织4家企业申报第五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企业申报2020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上项目均进入省级评审环节。

  三是优化“清欠”减负平台,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健全企业欠款问题收集、交办、督办工作机制,专班推进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目前无分歧欠款已清偿8966.21万元,完成 70%以上。

  四是搭建产业协同平台,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与东风商用车建立常态化对接协商机制,引进东风商用车外地供应商落户,推荐38家本地企业进入东风商用车供应商名单,引导汽车零部件企业对标优秀同类企业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筹建专用车协会,推进底盘、专用车一体化、个性化发展。

 

  市地方金融局:

  推动“减费让利” 提升服务质效

 

  金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减费让利”惠及企业,促进金融服务质效“提速换挡”,实现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引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协调银行监管机构将综合贷款利率纳入银行业绩效考核体系,引导银行机构在信贷方面做好“加法”,在减费让利层面做好“减法”,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督促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落实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的相关政策,累计减免担保、再担保费1548.17万元。

  促进金融服务质效“提速换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研发针对特定行业的专属融资产品,主动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规划,灵活调整贷款额度,简化贷款审批资料,压缩办贷流程,缩短办贷时间,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帮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开疆拓土”。抓住国家科创板正式开闸机遇,帮助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入挖掘培育挂牌上市后备资源,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切实强化培训宣传,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目前,我市驰田、泰祥、倍力、正和、同创5家企业被选入2020-2021全省“金种子”企业。驰田股份公司成功实现中小板报会,泰祥实业进入新三板精选层,华阳变速正在全国股转系统进行精选层审核,万润新能源已经完成股改工作,正创造条件积极报辅。四板挂牌企业中14家企业完成股权融资28笔,实现融资总额4.84亿元。

  市行政审批局:

  “互联网+”让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审批和监管同样重要。“纸上谈兵不如马上服务”,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局依托“互联网+”,让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致力于管出公平公正。

  完善顶层设计,构建审管联动机制。为确保审批与监管工作有效衔接,该局坚持“审批者对审批负责、监管者对监管负责”原则,着力构建审批权、监管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印发了 《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审批、监管部门职责,从体制上落实 “放管结合”,推动事中事后监管。

  依托 “互联网+”,畅通审管联动工作渠道。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将审批信息按部门分类,通过平台及时告知监管部门,使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获知审批信息,主动实施监管;将审批的全部材料、全部过程、全部要件推送至监管部门,为监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效依据;同时,将监管部门监管中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通过平台反馈给审批部门,实现了审批与监管信息双推送,避免了审管分离可能出现的工作断档和时差。

  健全工作机制,筑牢审管分离风险防线。对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等重要审批项目,落实审批事项会商制度,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建立行政审批审查员和审管联动联络员制度,确保审批质量,提升工作效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履职能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严监管重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执法机制,将刚性执法和主动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稳步发展。

  执法标准适度放宽。大胆施行“轻责免罚”十五条措施,从先行用地、临时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增(改、扩)建等方面,对疫情相关项目、民生工程、优质工业项目和重点项目,探索构建轻微违法容错机制,为企业轻装上阵提供适度宽松环境和有力支撑。

  执法与服务并重。推行项目专管员机制,对在建项目实行“专人专管”,将专管信息对外公布,每位专管员既是监管人又是“土保姆”,对企业出现的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及时督促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倾听服务对象意见建议,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法规指导。对服务对象提出的诉求,能够办理的尽快办理,需要协调的予以协调,不能办理的主动解释,避免服务对象因政策法规不明、沟通不畅而“被动违法”。

  构建共同监管机制。一是在项目建设现场公示在建项目的规划指标,公开监督方式,让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监督。二是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规划巡查、土地巡查“三合一”,划定各级巡查范围和频次,施行建设项目全周期巡查制度,确保违法线索早发现早纠正。三是联合市城管、住建、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对建设项目开展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共同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