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专刊第二期】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十堰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工作评议

来源: 市人大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08-25     |     [      ]

820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十多年来首次开展工作评议。为把这项工作做好,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

监督对象“扩容”。据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本次专项工作评议,被评议单位为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既包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政法部门,也包括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政府工作部门,还包括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垂直管理部门,共16个单位。凡工作职能与营商环境建设直接相关的部门,全被纳入监督范围,实现了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对象之多,在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历史上,是第一次。

监督力量聚拢一次性对16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时间紧、任务重,为达到预期效果,在评议调研、征求意见环节,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全员参加,抽调20名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专业人员全程参与;在集中评议阶段,邀请50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会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其测评票按一定比例计入评议测评结果。所有参加工作评议的人员,都进行了系统专业培训,以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和评议质量。

监督纪律从严。为确保评议工作风清气正,市人大常委会印发评议工作纪律规定,严格要求参加评议人员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负担;对评议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隐瞒不报、擅自公开、直接处理的,吃请请吃、说情打招呼、徇私舞弊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要求被评议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严格自律,并对评议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进行监督。

监督手段过硬。采用工作评议这种刚性较强的监督手段开展监督,是十堰人大常委会此次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与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手段相比,工作评议监督力度更大、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监督对象有压力。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通过这种相对有力的监督方式,促进党中央和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推动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人大作用,体现人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