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十堰日报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6-01-24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3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苏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严格公正司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加快建设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服务全省建成支点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