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出台决定 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 郧阳区人大     |    作者: 张华 姜文静     |     发布日期: 2023-03-03
近日,十堰市郧阳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保障检察建议工作有效推进、增强检察建议工作权威等方面提出要求,对强化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因其适用广泛已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虽然各级党委及人大常委会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相关规定、决定,对检察建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没有制定明确的措施,工作开展还缺乏具体有效的手段。此次郧阳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就是应对制约法律监督工作难题的破题之举。作为一份权责清晰、程序规范、有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决定》的出台无疑将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决定》提出,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服务郧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规定》界定了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性质、效力等,检察建议理应受到重视,成为社会治理“良方”。 然而,工作实践中,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沟通不到位,被监督单位不配合、不支持,对检察建议假落实或不落实等现象时有发生,检察建议工作缺少制度性、机制性保障和缺乏监督刚性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行为上的偏差直接反映了部门对检察建议思想认识上的误差,是当前制约检察建议作用发挥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为如此,《决定》明确要求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建议工作重要意义;要求从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一体建设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和高标准落实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自我纠错、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功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决定》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项具体成果,从法定层面对各相关单位提出了对检察建议认识上的纠偏要求,回应了检察机关的关切和期待,有利于检察建议工作顺利推进。
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检察机关来说,检察建议的提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对于被监督单位来说,则需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切实整改问题,及时回复情况。这其中,监督刚性是检察建议能否落地落实的关键所在。因此,《决定》提出被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检察建议的,区检察机关“必要时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视情开展监督工作”, “对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的检察建议监督案件,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审议检察建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督促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提升工作质效;区检察机关和被监督单位也应按照《决定》要求,加强沟通协作,寓支持于监督,实现双赢共赢。
检察建议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郧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出台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人大工作支持,推动各方深入贯彻落实《决定》,不断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扎实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就一定能推动检察建议全面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