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 十堰日报     |    作者: 周亚晖 黄克伟      |     发布日期: 2016-06-02     |     [      ]

  5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勤、陈冬芝、余春存、陈新荣、佘立柱,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杜海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武,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人事任免的议案。
  6月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勤、陈冬芝、余春存、陈新荣、佘立柱,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慧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武,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十堰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铁军指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对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法的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公民和法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的意识,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工作,按照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机关负责人应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
  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王铁军指出,要坚持不懈加强审计工作,认真遵照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审计整改报告的内容、报告方式、落实整改责任和加强整改监督等问题作出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