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四讲四有” 争做合格党员
来源:
本网     |    作者:
张体辉      |     发布日期:
2017-01-03     |     [大   中   小]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推动党内教育由“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两学一做”的最终落脚点是做合格党员。为此,中央深入总结历史上合格党员标准,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合格党员的新要求,高度凝炼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明确提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新标准,这就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侧重于知,“四有”侧重于行,“四讲四有”作为一个整体,有机统一,从政治、纪律、品德、作用等方面,明确了共产党员立身、立业、立德、立行的基本标尺,共同构成新常态下合格党员的“基准线”。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自觉以“四讲四有”标准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自觉树立起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一、讲政治、有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做信念坚定的合格党员。讲政治、有信念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基础。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政治责任、工作需要,做到真学真信、常学常用、深学笃行,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的程度、思维视野的广度、思想境界的高度。二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定“三个自信”,把牢思想上的“总开关” ,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保持政治本色,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永远驻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三要提高党性修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四要增强人大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时将区委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二、讲规矩、有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党员。讲规矩、有纪律,强调的是执行纪律合格,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一要严格廉洁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严格遵守廉政新规,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慎独慎初、慎微慎行,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廉本色。二要严守纪律规矩。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敢于坚持真理,抵制歪风邪气,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常态。
三、讲道德、有品行,加强人格修养,做情操高尚的合格党员。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品德合格,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要坚持用通达的心态调理自己,用博学的追求充实自己,用健康的情趣陶冶自己。首先,要明大德。大德就是政治品格,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党员干部在大德上面,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口是心非,当两面人,对党要绝对忠诚和坦白,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合格的党员干部。其次,要守公德。公德就是从政之德,即清廉,务实,为民,担当。再次,要严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潜心修炼个人品德,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台上台下、人前人后都要崇德、尚德、修德,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四、讲奉献、有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做事业有为的合格党员。实现“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关键在于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能够把讲奉献、有作为当作人生的崇高境界去自觉追求和践行,真正夙夜在公、昼夜兼程地把我们的事业干好。作为一名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就是不断提升“权为民赋,言为民代,利为民谋”的服务理念,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确保为人民群众代好言、用好权、谋好利,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是树立“一线”意识。人大作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阵地,人大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增强一线意识,在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在工作上保持一线作为,在实践中发挥一线作用。二是增强“三个观念”。增强“有责”的观念。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增强“有为”的观念。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投身于人大工作,做到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上依法作为,在履行监督职能上主动作为,在发挥代表作用上积极作为。增强“有威”的观念。树立人大权威,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有主张,既体现人民意愿,又要尊重党委意图,还要符合法律规定;在监督的实效性上求突破,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人事任免上讲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任免工作的严肃性、法律性和权威性。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