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1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来源: 本网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日期: 2016-08-18     |     [      ]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市委重大工作部署落实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工作质量上再下功夫,在取得工作实效上再上台阶,为加快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监督工作,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督工作,选好监督工作议题,提高调研和审议质量,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进行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定期开展监督效果“回头看”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工作方式,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效。通过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深化各项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始终围绕发展主题,把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全市“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事关发展大局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建议,着力推进经济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积极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的审查监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决策的科学性,着力保障经济工作顺利运行。
  (三)加强对民生保障工作的监督。要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加强对全市散居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城区农村扶贫开发、推进城镇化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就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提出审议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解决民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四)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活动。对我市“五城联创”、城区社区物业管理、公立医院改革、旅游工作、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建设、“绿满十堰”实施情况等专题开展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工作参考。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生态文明日”、“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等活动,促进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制度,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基层情况,做好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督办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信访办理的质量和成效。
  二、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进一步做好法律实施工作。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要求,认真履行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力求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行政和司法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快法治十堰建设进程。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消防法、矿产资源法、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有件必报、有报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市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十堰实际,组织协调制定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运行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议、决定,健全决议、决定执行的跟踪督办机制,着力推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严把拟任干部任前审查、法律考试、表态发言等工作环节。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规定的程序规则,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强化受任干部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责
  (一)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向代表通报市情政务和人大工作情况,进一步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继续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坚持执行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制度,从制度建设上调动代表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组织各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市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市和县市区人大代表,适时开展集中走访选民活动。进一步研究探讨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方法和举措,及时通报各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宣传推介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加强与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和驻市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
  (三)督促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认真交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定期现场督办、就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意见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认真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和代表走访活动中形成的意见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一)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切实用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遵守人大工作的制度规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二)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人大机关信息化服务和保障水平。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继续推行机关目标管理,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开展人大研究和宣传工作。突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的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宣传工作质量。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十堰环保世纪行”活动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表彰活动。认真办好《十堰人大》杂志,充分运用《十堰人大网》平台,服务代表交流互动,认真办理网络意见建议。发挥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围绕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积极进行研究、交流和探讨。
  (四)加强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活动。
  (五)做好地方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要求,立足十堰实际,开展立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为顺利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