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放思想 创新人大工作

--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洪自成

来源: 本网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日期: 2010-10-23     |     [      ]

  解放思想,科学实践,历来是认识新事物、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的根本方法。人大工作也是如此。然而,现在部分人大干部甚至社会上的部分同志,存在着一种错误观点,认为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很强,加之,现在法律和制度、程序也基本健全,人大只能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履行职责,不可能也无必要解放思想,更没有必要改革创新。我认为,人大工作要在新时期有新的发展、新的进步、新的成就,必须继续解放思想。要破除人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失落、守成、畏缩等错误思想和社会上部分同志对人大工作的片面认识,坚持工作创新,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具体的人大工作中。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有力地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破除“三种思想”,树立有为有位意识
  没有观念的更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只有排除思想阻力、观念障碍,纠正错误认识,增强创新的时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人大工作才会向前推进,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因此,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着力破除三种思想。一要着力破除失落思想,树立有为意识。在人大工作的老同志相对比较多,不能因为年龄原因,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和“有职无权”的失落思想。要充分认识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人大不是“二线”,而是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线”;人大也不是终点站,而是发挥重要作用的岗位和平台。要充分利用自己经历多、阅历丰富的优势,更好地解放思想,形成“无功即是过、实绩论英雄、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导向,自觉增强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把人大工作视为一种崇高的职业和事业的追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来做好人大工作。二要着力破除守成思想,树立创新意识。人大很多同志经验丰富,但对有些事情的认识仍然比较“传统”和“保守”,凭经验办事、靠“老本”谋事的状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所涉的领域跨度也很大,同时,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要履行好职责,需要我们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学习。否则,人大职权就难以依法有效地履行,人大工作就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要通过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追求,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加大对人大干部的洗脑充电和实践锻炼的力度,不断夯实理论功底和拓宽知识面,切实解决学习不深、视野不宽、创新不够等问题,使自己的思想和知识水平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三要着力破除畏缩思想,树立实干意识。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强。要创新,需要有突破常规的勇气和胆识。有的同志怕把握不好“度”,怕得罪人,因而习惯于“守摊度日”,“只栽花不种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而满足于现状,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要通过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思想和奋发有为的精神。既要敢于创新,又要善于创新,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立足实际,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和新举措。树立“人大的事业是常干常新的事业”的理念,在实干中体现价值、完善自我。
  二、坚持“三大创新”,务求人大工作实效
  我们在人大机关讲解放思想,就是要动脑筋、想办法,努力创新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一要创新工作理念。解放思想是创新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没有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十七大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人大在新时期肩负着不可替代的历史重任,对新时期人大工作职责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要树立大局观念。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该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履职,要从全局的高度,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思考问题,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树立民本观念。民意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紧紧围绕民意开展工作,集中民意,反映民意,落实民意,不能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不能落实人民群众意愿,就是失职,就是不作为。要树立服务观念。人大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代表人民群众表达监督意志的。因此,人大常委会要为代表服务,代表要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人民群众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的实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必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不断创新观念、开拓新视野、提升新境界,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用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我们已经制定出台了一些制度,这些制度是对人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对整个人大工作具有规范和指导意义。目前的制度建设还不全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研究,注意提炼、总结,及时制定新的制度。要真正发挥现有制度的作用,克服制度制定出来了、实际该怎么做还怎么做的“两层皮”现象,转变沉溺于旧作法、延习旧习惯的作风,将人大工作都纳入到制度框架中,把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工作有方法、有标准、求实效。三要创新工作措施。在监督工作中,要按照监督的目标要求,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实现监督三个转变,即: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由浅层次监督向深层次监督转变;由单一的监督方式向多形式、多渠道方式转变,增强监督实效性,真正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以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更多地思考和研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坚持把关系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使人大监督与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要根据监督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审议、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提出议案和建议、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工作方法,保证监督实效。
  三、注重“三个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解放思想最终要落脚于通过思想的不断解放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就县级人大常委会来讲,关键是要通过解放思想,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进取,大胆实践,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进而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把解放思想落实到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在人大工作中解放思想,首要的就是要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强化核心意识,在工作安排上进一步突出中心位置,在具体措施上进一步保障核心地位,及时把党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立足于全县实际,就是要着力维护县委在总揽大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形成步调一致、共谋县域发展的合力。自觉将人大工作纳入县委的整体部署,根据县委每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确定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向和具体任务,主动开展调研和监督,服务和保障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县委的工作思路和意图,及时通过法定形式把县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升为全县人民的意志,从而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健全法制,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把解放思想落实到依法履行人大职权中。紧紧围绕服务和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权。积极探索并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力健全完善与党委决策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努力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及时对事关全县改革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做出决议、决定,保障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积极探索并认真行使监督权,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狠抓跟踪问效。积极探索并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人事监督机制,有计划地深入开展工作评议,强化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清廉从政、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并努力做好代表工作。突出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扎实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激发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工作热情,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搭建集智平台。三是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常委会自身建设中。第一,要加强能力建设。增强人大工作的能力,重在学法、懂法、用法,要细读、深读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好用好与各自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要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和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探索依法履职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第二,要加强作风建设。人大工作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充分发挥人大工作贴近社会、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心群众疾苦,坚持执政为民,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和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常委会的各项会议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大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履行法定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凡是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确保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