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勤:高质量推进绿松石资源保护立法工作
来源:
十堰市人大     |    作者:
刘 恩      |     发布日期:
2021-08-18     |     [大   中   小]
8月17日,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法制(工)委的委员、办公室负责人、法工委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对《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进行了统一审议,表决通过了法制委员会关于《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草案。
曾勤指出,绿松石资源保护立法相关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强烈期盼下稳步推进,经多次征求意见建议和反复修改,条例草案已比较成熟。
一是政治站位高。条例草案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原则,贯彻了新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突出了生态保护主线,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科学取舍,充分体现了十堰特色。二是操作性强。条例草案充分学习吸收借鉴相关矿产资源立法经验和管理办法,又汲取十堰相关县市区基层干部、群众和矿山企业有效的管理措施、手段,内容具体明确,部门职责清晰,制度设计符合实际,保护措施得当。三是质量较高。条例草案的条文简洁明了、表述专业,法律关系清晰明确。
曾勤要求,法制(工)委要树立精品意识,再接再厉,对法规条文进行再打磨,使表述、用语更加精炼。要加强沟通协调,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莅堰调研指导,认真做好立法中专家评估、向社会公告征求意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