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勤: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来源: 市人大法工委     |    作者: 刘 恩      |     发布日期: 2021-04-22     |     [      ]

 
  4月20日,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勤出席会议并讲话。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表决通过了关于《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曾勤指出,从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我市绿松石资源保护立法十分关注、期望较高,各方意见也存在分歧,立法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他强调,要紧紧抓住科学立法这个关键,突出稀缺资源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这个重点,把握好“独特稀缺、价值高、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的定位,法规关键条款要严、要实、要有效;通过建设矿山生态公园,综合运用泥土覆盖、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科学治理矿渣、弃渣,系统修复矿山生态环境。要牢牢把握民主立法这把钥匙,更加广泛地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既要把党委意图转化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共同意志,又要回应群众关切,把“民言民语”转化为“法言法语”。要坚决守住依法立法这条红线,不突破、不抵触上位法,不搞变通立法,防止“立法放水”,坚决维护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