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公 室

来源: 十堰市人大     |    作者: 人事任免工委     |     发布日期: 2024-01-11

    主  任:韩  俊(兼)

    副主任:汪  晶    梁跃进

    1、承担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及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2、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事项。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文书处理和政务内网管理工作,检查督促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及相关的对外联络工作。
    5、负责机关公文管理及文印管理服务工作,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6、负责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保密、信息工作。
    8、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9、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
    10、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11、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接待、车辆管理及其他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13、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