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来源: 本网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日期: 2023-01-01
主 任:曾祥成
副主任:邹 波(女)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吴 超
服务常委会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行书面提出任免议案、提前报送任免议案、人事任免工委审查任免议案、主任会议审议任免议案、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和无记名表决等程序,确保人事任免依法依规、合法有效;负责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的具体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对外公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适时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修改建议;协助做好市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宪法宣誓活动,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协助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工作;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