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来源: 本网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日期: 2023-01-01
主任委员:陶劲东
副主任委员:胡 敏(女)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王 清 罗金凤(女) 徐 娟(女)
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察司法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的调查、检查和视察;提出属于市人大或者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监察司法方面的议案;审查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察司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审查报告;对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监察司法方面的重大事项或者问题,进行视察或者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或者常委会提出报告,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决定草案,建议并协助常委会作出有关决议或者决定;协助上级人大在本市开展的监察司法方面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联系市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要求,组织专题调查、检察、视察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负责与分工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听取并审议有关监察司法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