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与保障能力建设的建议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143号建议)

来源: 十堰人大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6-02-11

编    号:143

代 表 团:茅箭区代表团

代表姓名:王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高层建筑的普及,电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截至2025年底,我市电梯保有量已达1.6万台,其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监管,电梯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然而,随着设备老龄化加剧(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数量快速增长)、使用强度大、责任主体安全意识不一等问题凸显,电梯安全仍面临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

1.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投入不足,日常维护保养流于形式,对维保工作监督不力。

2. 维保市场无序竞争:电梯维保行业“低价竞争”现象普遍,一些维保单位为降低成本,减少维保项目、缩短维保时间,使用劣质配件,导致维保质量大打折扣,“纸面维保”问题时有发生。

3. 监管力量与技术手段有待加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与快速增长的电梯数量不匹配,传统“人盯设备”的监管模式难以为继。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进展不一,数据未能完全互联互通,未能充分发挥预警作用。

4. 公众安全乘梯意识与自救能力不足:部分乘客不规范使用电梯(如电动自行车入梯、粗暴操作)、缺乏应对紧急情况的基本知识。

为此,必须采取系统性的措施,筑牢电梯安全防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上下楼梯”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具体建议如下:

1. 深化市场治理,推动维保行业高质量发展。严格维保单位资质许可和退出机制,大力推广“物联网+维保”“全包式”维保等新模式,利用技术手段规范维保行为,实现维保过程透明化、可验证。

2. 加大科技赋能,构建智慧监管新格局。全市层面统筹加快统一的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强制接入电梯运行、故障、预警等实时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风险预警、精准监管和应急调度。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中,将电梯加装物联网安全监测装置作为鼓励或强制性要求,政府可给予一定补贴。

3. 加强社会共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推广电梯“扫码查信息、一键报故障”功能,鼓励居民监督维保质量和安全隐患。强化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城市公共应急响应体系,提升救援速度和专业化水平。

电梯安全是“关键小事”,更是“民生大事”。只有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构建起责任清晰、监管有力、保障到位、社会共治的现代化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