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关于增设完善东环路与鸳鸯路交叉口交通设施的建议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141号建议)

来源: 十堰人大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6-02-11

编    号:141

代 表 团:茅箭区代表团

代表姓名:许伟峰

为切实解决东环路与鸳鸯路交叉口交通设施缺失引发的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与区域产业有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市发展规划,特提出本建议。

一、案由

交通枢纽地位突出,设施缺失隐患严峻。东环路鸳鸯段是十堰市外环路体系核心节点,兼具多重交通功能——既是G316国道、G209国道与S446省道的连接枢纽,承担丹江口市、郧阳区、武当山机场等方向的跨区通行任务,也是昌升物流园、驼鞍沟工业园等产业载体的货运通勤要道,直接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与2万余名群众的日常出行,堪称区域交通“咽喉”。

随着G209十堰城区改线工程、浙江路延长线等重点项目竣工投用,该路段交通流量呈爆发式增长。实地调研显示,高峰时段车流量达2000余辆/小时(货运车辆占比超35%),人流量峰值突破800人次/小时,交通疏导压力陡增。

二、案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关于交叉口交通设施配置的强制性标准;

3. 《十堰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完善外环路体系,提升交通枢纽安全管控能力”的明确部署。

三、建议

为快速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交通秩序,建议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增设该路口交通设施。具体措施如下:

1.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牵头单位):负责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及配套视频监控、违法抓拍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及后期运维,确保设备符合智能交通管控要求,实现信号灯配时动态优化、交通违法行为精准抓拍;

2.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协调解决设施安装所需场地占用、周边绿化带改造、地下管线迁改等问题,同步开展路口周边环境整治;

3. 市交通运输局:完善路口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增补限速、让行、注意行人等警告标志6-8块,重新施划车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及减速震荡标线;

4.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设施布局规划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与区域总体规划、道路红线控制要求一致,提供专业规划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