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关于优化十堰城区路灯管理的建议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55号建议)

来源: 十堰市人大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2-22

   155

茅箭区代表团

代表姓名徐娟

   

路灯照明不仅是亮化工程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保障,城区主次干道的路灯主要有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作用。有不少市民反映,我市城区路灯亮化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十堰城区主次干道路灯的开启与关闭时间设置不科学。未根据季节或日夜长短来管理路灯的开启与关闭,特殊天气或部分季节开启晚、熄灭早。

2.部分区域、路段道路照明严重不足,为安全出行带来不便。一是百二河沿线游步道、部分背街小巷(例如三堰竹山巷)虽安装了路灯却不亮,加上有些道路不平整,老人和小孩出行很不方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有的路段例如车城西路(张湾红卫段)路灯被树枝遮挡,导致路灯光亮不足,不能充分发挥照明作用。三是部分路段光线暗,照明不足,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例如重庆路立交桥下(卢浮宫小区附近),学校附近路段、人行斑马线路段,需增设路灯。

二、意见建议

1.科学合理地控制城区道路路灯开关时间。

路灯开闭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天亮日落的时间、天气状况等适时调节,科学合理设定相应的开、关灯时间,在节约用电的基础上最大力度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出行。在冬季或阴雨天气,由于日照时间较短,路灯应提前开启,晚些时候关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节能减排要求,按光控时控相结合的智能方式进行控制。光控即根据光照值感应,当光照值不足以满足车辆和行人的需求时,路灯将自动开启。如遇特殊天气,可以通过手动进行开关灯。

2.解决有灯不亮的问题。

一是增加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路灯巡查,提高排障频率。

二是开展城区道路暗区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主干道、人行斑马线、交叉路口、立交桥下等特殊区域进行重点检测,对不符合城市道路照明照度要求的地段,集中进行路灯增亮施工建设。百二河沿线游步道,平时可不开景观灯,夜间开照明灯。

3.做好路灯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

加强路灯增补和建设,可使用高亮度、光效稳定、寿命长等高效节能材质灯具;加快故障路灯的维修进度,确保路灯亮灯率能保持在95%以上。对巡查中发现的树枝遮挡路灯的情况及时修剪处理,在为道路安全提供保障的同时也美化城市景观,便利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