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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业点源治理项目投资规模的建议
竹 山 代表团 编 号 4 代表姓名 毛光伟、尹长林 邮政编码 442000 通讯地址 竹山县计生局 联系电话 13707288318 标 题 关于调整工业点源治理项目投资规模的建议
2006年国务院以国函(2006)10号文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其中包括竹山县化工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和竹山县明钦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治理项目,由于在编制《规划》时,对投资政策把握不准,只考虑了企业单方面的污染治理问题,而对企业综合治污的难度和物价上涨因素考虑不足,导致规划投资与实际投资差距大,化工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项目规划投资200万元;明钦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治理项目规划投资120万元。 竹山县化工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于2006年8月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主要由皂素车间黄姜废水治理工程、磷肥车间废气治理工程、五倍子系列产品废水治理工程和有机肥生产装置构成,年处理废水40.43万吨,废气4.29万吨,废渣6350吨,可形成年产有机肥1.1万吨、氟硅酸钠456吨的生产规模,设计总投资为2980万元。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06年10月由省发改委上报到国家发改委待批。 竹山县明钦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于2007年6月完成了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水20.4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黄姜废水治理工程、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总投资721万元。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今年7月6日上报省发改委待批。 两公司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项目,经专家到现场考察后认为要彻底解决工业点源的污染问题,不能仅限于污染治理,必须走污染治理、生态环境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路子,200万元和120万元的规划投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两企业污染问题。 为此,建议市政府调整投资规模,按设计投资批复,并列入2008年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