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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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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执行法律援助条例纪实
朱 正 轩
2006年5月17日上午,在十堰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副市长彭承志满怀深情地报告市政府执行法律援助条例的情况:“十堰市目前有农村常年救济人口20万人,城市低保人口8万人,近2万五保户,28万残疾人,30万外出务工人员,34.6万老年人,52.8万中小学生,这些贫弱群体都是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十堰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80件,使2960人受到援助,其中为残疾人提供援助186人次,为老年人提供援助180人次,未成年人283人次,妇女428人次,农民工286人次,为一般贫困者提供援助1597人次,为受援人追讨赔偿金、抚恤金、劳动报酬等4500余万元,为受援者减免各项法律服务费200余万元……”。
打造法律援助
“
立交桥
”
十堰市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达
30多万人,随之而来的法律事务也不断增多。为有效维护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十堰市政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主动与外出务工流向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联系,搭建起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立交桥”。
2005年4月28日,陕西韩城市一煤矿发生矿难,遇难矿工中有十堰郧西籍民工7人,郧西县政府得知消息后,立即决定由副县长带队率有关部门亲赴韩城,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联动配合,安排强大的律师团为此案提供法律援助。经过9天的艰苦谈判,为7户遇难者家属追索赔款78.8万元。2005年5月20日,山西临汾一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有9位十堰竹山籍农民遇难,从天而降的灾难顷刻间压在遇难者家属肩上,本来就弱不经霜的贫困家庭面对突发灾难无所适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立即启动救援机制,派专人赴事故发生地为遇难者讨公道,在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配合下,终于依法为每个死难者家属索回20万元赔偿金。同年10月,十堰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远赴河北省将被困三年的本县农民良某解救出来。良某于2003年1月经人介绍到河北省辛集市某砖厂打工,三年间,厂方除限制人身自由、不许回家外,还扣发工资。良某迫于厂方淫威,忍辱负重、默默做工。家人对良某的遭遇心急如焚,不知所措。该县法律援助机构知晓后,立即伸出援助之手,安排两名法律工作者前往河北辛集,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劳动部门取得联系,在他们的支持下,经过与厂方的激烈交涉,终于把良某解救出来,并依法为其讨回三年的劳动报酬。
法律援助
“立交桥”有效地维护了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被外出务工人员称为与家乡沟通的联心桥,使这些身在异乡的务工人员频频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家乡人民的关怀。不完全统计,该市仅2005年就为192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84件,为他们追回赔偿金、抚恤金、工资等1182.4万元。
开通
“
绿色通道
”
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村五保户是贫弱中的贫弱,对这类对象的援助必须开通
“绿色通道”,及时快捷地提供法律服务。
2005年6月底,该市竹山县71岁的五保户黄治强和其他7名民工在林场工地施工时,所乘坐的车辆翻车,黄治强重伤入院急需治疗费用。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提供快捷的援助,当即与法院协调,由法院依法启动先予执行程序,为老人争取了7000元入院费。由于此款与手术费相差甚远,法律援助中心又与医院协商,医院同意立即手术,使老人得以救治。此案在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为老人判赔各项损失38861元。该市年仅25岁的姑娘张玉婷与丈夫陶某在外地打工时不幸摔伤,成为植物人,其夫陶某在杳无音讯两年后于2005年3月向法院起诉要与张离婚。此案引起法律援助中心的同情和愤慨,决定为张玉婷提供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然而陶某仍然对张玉婷不闻不问,援助律师决定再次起诉,要求依法判令陶某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并承担受伤后的一切费用。2006年元月,法庭判决陶某给付张玉婷医药费、生活费等共计46888元。
绿色通道并非一帆风顺。该市武当路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存迪为断肢农妇卜昌娥千里求证,终于获赔
45万元的感人故事至今传为佳话。卜昌娥无意触及窗外高压线,失去了双下肢及前臂,生活陷入困境。王存迪受托提供法律援助后,发现五被告均相互推责。本案的关键证据是寻找“10千伏高压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的法律依据,王存迪上网查、书店找和咨询有关部门均无果后,决定到省城武汉,历经艰辛,跑遍了有关部门,均被告之“没有”。他不死心,决心问个水落石出,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中南勘查设计院找到了建设部发布的最新《城市工程管理综合规划规定》。获得关键证据后,终于为卜昌娥赢得45万元赔偿款。
构建法律援助网络
市政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网络。市公、检、法、司四家先后制定了法律援助配套措施,对法律援助行为进行规范,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让有理无钱的贫弱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妇联、残联、老龄、消协、医疗卫生、监所管理等部门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以社团组织的岗位优势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了
9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占乡镇(街道)总数的80%,这种纵横交错的网络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方便。
为提高贫弱群体对法律援助条例的知晓率,市政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举办专题宣传活动,让法律援助的声音传播到各类受援群体;部门联动加强宣传,市综治、残联、妇联、共青团、老龄、劳动、工商等针对不同的受援对象宣传条例精神,主动提供援助。
2006年4月,该市组织的贫弱群体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表明,70%的贫弱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选法律援助。
市政府还加大
“12348”法律咨询专线的软硬件建设。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到自己想知道的法律知识及办理程序。法律咨询专线为无数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释难解疑、消除误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也为政府了解民情民怨提供了一条快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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