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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来源:全国人大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0-31 00:25:17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一、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 
    二、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 
    三、全体一致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四、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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