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十堰人大信息网文章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来源:不详    作者:未知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0-31 00:24:4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九日的第一次会议中,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采纳。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一九五零年起,即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责任编辑:hbsyrd   
 
 
关键字: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意见投诉 | 帮助中心
◎2006-2008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建议分辨率1024×768
  电话:0719—8674273   鄂ICP:0500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