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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大机关组织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出台后,竹溪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通过研读原文、举办培训班、讨论交流、考试检测等方式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实施办法》的出台,对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如何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作出了法律规范。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为把《实施办法》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采取了四大举措贯彻落实。一是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上下载原文,印制成册,发放给机关干部,要求机关认真研读。二是举办专项培训,讲解条文。安排具体时间,由常委会领导给机关干部培训,对《实施办法》条文进行详解,使《实施办法》在机关干部中入心入脑。三是开展大讨论活动。在学习中,采取边学习边讨论,字斟句酌,把学习《实施办法》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实施办法》。四是进行考试检测。印制《实施办法》测试卷,组织机关干部考试,要求机关干部人均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考试未达到要求者进行补课,直至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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