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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十堰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立足点,以扩大民主、加强法治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保障权益为切入点,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代表工作。
围绕中心 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积极支持政府实施正确的决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关于2008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进行审议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专项报告。
开展法律监督 推进我市法治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把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律监督。常委会将对《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情况的报告。
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将继续认真落实《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高度关注民生 促进和谐十堰建设
民生问题依然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关注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及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十堰城区绿化工作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专项报告,同时,在10月至11月将专题检查《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交的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以及事关民生的工作报告后,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及时作出相应的决定。
加强代表工作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进一步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坚持和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相关工作委员会调研活动制度,为代表知政知情创造条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围绕答复和落实两个环节,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落实率。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全市人民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实行重点督办,并深入到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检查,提高办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创新代表活动机制,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认真组织驻市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
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和解决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做到“两手抓”,一方面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落实;另一方面,不断规范议事程序,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