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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0-31 22:04:49
 

2006 9 25 日至 26 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 11 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 2005 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 2005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市政府关于 2005 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 2005 年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积极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和市 委重大决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持了财政收入增长;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了公共财政投入,较好地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总体上看, 2005 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较圆满地完成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会议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市本级 2005 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同时,会议也指出了 2005 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有的时效性已过的项目仍在安排经费;有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造成损失浪费;坐收坐支非税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仍然存在等。为此,会议建议:

1 、要不断提升主体财源,大力培植新兴财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财源建设作为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创新思路,寻找对策,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扩展城区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主体财源,积极培植新兴财源,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2 、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细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经费的安排,做到专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项目单位,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在编制明年部门预算时,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对项目经费进行一次清理,时效性已过的项目要取消,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细化项目经费预算。

3 、要规范部门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要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安排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要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达到准确性。逐步建立绩效考评体系,把使用效益作为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预算一经批准,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要力保应拨资金及时到位,降低资金的“欠拨率”。

4 、要继续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在稳步推进财政四项改革的同时,着力探索开源节流的有效形式,如公务用车的改革,既可节约资金,又可节约人力。建议在原公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评估实施效果,继续完善和推进。

二、对市政府关于 2005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政府审计部门在开展对市本级 2005 年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查明了情况,点出了一些存在问题的单位,注重了对重点问题的延伸审计,同时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会议票决通过了此项报告。针对财政同级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会议建议:

1 、加大对审计监督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和查处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单位问题是严重的,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如去年的违规违纪金额有 2 亿多元,干部要直接负责的就达几千万元。对于这些问题,不应该只是点到为止,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某些屡审屡犯、边审边犯的问题,应加大对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对有的从小团体甚至个人的私利出发,胆大妄为、肆意挪用巨额的财政资金或专项资金,化公为私,坐收坐支的现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 、要将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效果。对一些影响恶劣,情况典型的案例,如经济建设不从实际出发、头脑发热,导致损失浪费几百万元的;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大吃大喝,年人平吃喝费高达 2 万多元的,要利用社会舆论进行监督。形成对腐败丑恶现象的强大压力。

3 、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制约和杜绝腐败。要加强资金的有效管理,防止一些部门的白条坐支、无预算开支;要抓紧修改部门公务接待办法,避免一人来多人陪,酒水无限制的奢侈浪费现象发生。

4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市政府 2005 年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仍是粗线条的,对一些违纪、违规的部门,只点了名,但没有具体到人,责任不够明确,审计的覆盖面也不够,建议逐步改进和完善。

三、对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不断增强和改进建筑市场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业资质管理、招投标、监理、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票决通过了此报告。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无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监理市场不够规范,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存在一些隐患;三是行政执法力度还不够大;四是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为此会议建议:

1 、要继续加大对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政府要继续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不断拓展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建筑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把遵守建筑法律法规变成人们的自觉行为,为建筑管理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重点,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建筑技术规范性条文宣传到位;要加大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宣传推广工作,广泛宣传节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节能的方式方法,大力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和节能积极性。

2 、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要继续完善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杜绝串标、围标现象。要加大对监理市场的管理,教育、引导监理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尽快解决恶意压价和无序竞争问题,全面提高工程监理质量;要以规范市场主体为重点,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和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发挥资质、施工许可等管理手段的作用,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大力扶持建筑劳务企业,建立完善劳务分包交易场所和交易渠道,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3 、要进一步加大建筑行政执法力度。一是要理顺市区之间的执法体制。市政府 97 43 号会议纪要关于市区之间建筑管理范围的划分缺乏法律依据,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按照“统一市场,统一管理,委托执法”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二是要整合城建执法队伍。尽快实行统一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建筑法》的严肃性。三是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活动,认真搞好跟踪监督。对不办理报建手续、不进行工程招投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单位和项目,要认真查处;对已发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依法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后患;对 97 年以来城区“居民新村”建房的遗留问题,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工作。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全面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断加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消除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继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减少审批程序 和办事环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建筑执法队伍形象;切实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 追究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建立一支作风扎实、业务过硬、高效廉洁的建设干部队伍。

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第 11 次会议人员:

彭承志、秦鸿毓、白章龙、柯尊群、胡俟、罗勤、翁仙王、王桂华。

4 、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继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减少审批程序 和办事环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建筑执法队伍形象;切实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 追究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建立一支作风扎实、业务过硬、高效廉洁的建设干部队伍。

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第 11 次会议人员:

彭承志、秦鸿毓、白章龙、柯尊群、胡俟、罗勤、翁仙王、王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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