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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
10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
2006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时15分,在惠泽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会期三天。建议常委会会议议题为: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
2006年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区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四、听取和审议
2005年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员、检察员述职评议情况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参加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
请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各一名领导,市政府秘书长或一名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请市财政局、经委、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请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房管局、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请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郧县各安排一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人员名单于
7月17日前报我办秘书科(电话:8653438)。
请各县(市)、区列席人员于
7月19日下午5时前到惠泽宾馆(六堰文化宫后院)报到。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
OO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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