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来源: 机关党委     |    作者: 陈小龙     |     发布日期: 2020-05-19

  一、为切实提高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防止形式化倾向,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严格规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实现党内民主、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召开。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党支部书记与机关党委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

  2确定会议主题;

  3支委会班子成员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员意见,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同时,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

  4党支部提前1周将会议时间、主题、内容和要求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会;

  5党支部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

  6)每名党员对照会议主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四、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持人首先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基本方法是:

  1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有意地提示敢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的同志首先发言,创造严肃认真的气氛。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打消顾虑,敢于提出批评意见。

  3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其优点、缺点,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

  4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要重点帮助,重点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既吸取教训,也教育大家。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决议。

  六、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本人要提前1向所在党支部书面请假。缺席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七、开好组织生活会,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并以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为目的,反对抓住问题不放、无限上纲、伤害同志的做法。党员听取别人的意见,要做到“闻过则喜”。别人批评对了,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别人批评错了,可以说明情况,但不能拒绝别人的批评,更不能采取抵制和报复的态度。

  2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指定专人记录;记录要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八、机关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所联系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促指导组织生活会规范召开。对准备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发言不积极的党员及时提出批评,并责令其重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抓好问题整改。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每个党员都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交支部存档。

  十、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汇总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党支部会后及时收集整理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并在15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报机关党委,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准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情况。

  十一、所有党支部召开完组织生活会后,机关党委要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通报。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的,责令其重开;对档案资料不齐全的,责令其迅速补全;对准备工作充分、党员发言积极、生活会质量高的提出表扬。并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作为评选机关“十星级党支部”和“六化”先进党支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