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十堰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本网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日期: 2016-08-28     |     [      ]

  2016年7月21日至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国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十堰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源建设,抓好依法征收,强化财政监管,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较好完成了上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要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密切关注中央和省有关财税体制改革的新动态,及早研究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地方财政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培植壮大新的财源增长点。
  二是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入,抓好支出进度,严格按进度执行预算,保持支出进度基本均衡。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办法,探索中期预算编制,按照三年滚动方式早编细编项目支出预算。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确保政府预算报告信息的真实、完整,预决算公开内容要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是要控制好政府债务规模。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适度、可控”的原则,合理控制政府负债规模。要依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