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如何履职
来源: 《怎样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5-12-31
人大代表行使权利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出席人代会,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和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依法参加选举、表决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出议案建议。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依法审议议案、报告
在人代会上,人大代表一般要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或者地方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时还要审议有关法律或者法规草案,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的草案,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刚要草案,选举有关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者领导人员等。
为了规范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审议工作,努力提高审议议案和报告的水平与效能,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代表法等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代表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代表可以被推选或受邀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代表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遵守议事规则。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通过制定和完善议事规则或者办法等,不断加强审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审议工作的质量。
参加本级人大的各项选举和表决
参加选举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在参加选举有关工作时,应当了解法律规定哪些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者领导人员等由代表选举产生,以准确地行使选举权;了解选举中各个职务的差额选举比例是多少,以有效地行使选举权;熟悉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的程序,依法严肃认真地提出候选人;以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代表人民的意志,认真负责地投票或者表决,极为慎重地行使好选举权。代表参加会议期间的选举,一定要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会议通过的有关办法或者方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者领导人员。
人大代表依法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表决是代表经过审议后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和报告以及决定任命的人选,通过投票或者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决定的活动,是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加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法律行为。代表法第十七条规定:“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人大代表要以认真的态度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参加大会的表决。有关议案和报告经过表决通过,一经批准,即成为法律、法规或者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决议,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全体公民、组织均有约束力,应当依法组织实施。
依法提出议案
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及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应当依法行使这一重要权利,提出议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是符合法定人数。
代表提出议案的目的,是要求列入人大会议的议程,由大会进行审议。这也是议案与建议的不同之处。在全国人大,需要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或者一个代表团(因为有的代表团可能不足30人)才可以提出议案。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由于乡镇人大代表数量相对较少,法律规定,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就可以向乡镇人大提出议案。
二是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
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其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人大的职权概括来讲主要有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也就是说,只有这些方面的事项,人大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但是,不能反过来说,只要属于这些事项的内容都可以由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因为有的事项必须由特定主体提出。
从议案范围来讲,必须是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这是从正面说的。为了规范代表议案的提出,2005年6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同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从正反两方面作出规定,从正面规定下列事项可以作为代表议案提出:
①制定法律,修改现行法律,解释法律的议案;
②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
③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
三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人大代表提交议案,一般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而且不是整个会议期间都可以提出议案,而是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通过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前提出。
人大代表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议案,但由于闭会期间没有处理议案的法定机构,因此一般是移交下一次大会来处理。
四是符合形式要求。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提出的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更明确规定,案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应当充分合理,方案应当具体可行。有的省级人大参照全国人大做法,也作出了类似规定。
依法提出建议
所谓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是指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主张,指出问题,发表看法。
根据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都可以依法提出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符合要求的高质量建议。
一是内容要具有重大性。
不同层级的人大代表,“重大性”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是主要对本级国家机关提出意见。
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里“其他机关、组织”一般是指省级机关和群团组织。人大代表可以向他们提出建议,但重点还是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
三是问题导向、一事一议。
人大代表提建议主要是指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因此不能写成表扬信、歌颂类的文章。当然,指出问题也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大问题的严重性,甚至定性不准。要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如果有多个问题,可以分别提出。另外,建议还应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
四是不得谋取私利。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接受人民委托履行代表职责,不是代表个人的私人行为。代表不得通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
代表法对人大代表就什么事项可以提出建议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即“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且“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提交建议,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也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提出。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即是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具体接收部门是大会秘书处,有的也专门设有议案建议审查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具体接收部门可以是代表联络机构。乡镇人大代表向乡镇人大提出,具体接收部门一般是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或者具体的工作人员。